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三章 公物拍卖企业的资格认定第四章 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第五章 拍卖师执业行为第六章 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拍卖行业监督管理及拍卖企业在省内进行的拍卖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拍卖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拍卖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拍卖企业从事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