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岛、武汉和南京三地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考察报告2006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建委一行4人组成考察组赴青岛、武汉和南京三市,实地考察了当地政府投资项目(非盈利性)的代建制实施情况。考察期间,我们在重点学习三地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也就全国各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状况和有关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沟通。一、各地开展代建制的总体情况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总体来看,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通过培育、引进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了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状况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弊病,建立了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了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发后,代建制工作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和推广的新阶段。(一)大部分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代建制。据了解,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