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达公司财 务 管 理 制 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和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以内负责本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财务总监在财务管理上拥有以下权责: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保护本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本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二)根据本公司情况,确定本公司财务管理组织体系,确定本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三)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四) 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按时制定各项计划(五)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六) 组织和领导全面开展经济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和监督。(七) 负责公司融资及规范化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