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OA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管理,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电子邮件、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关联系统、常用工具等功能,旨在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县(市)区分公司。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四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OA系统的管理、规划、审批、实施、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二)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三)制定OA系统公文种类流程的修改及修订工作。(四)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培训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公司市场经营部业务支撑中心负责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