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基本要求。 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分三级:掌握、理解、了解。掌握:属较高要求。对于要求掌握的内容(包括定理、定律、原理等内容,物理意义及适用条件)都应比较透彻明了,并能熟练地用以分析和计算与工科大学物理课程水平相适应的有关具体问题。对于那些能由基本定律导出的定理和结论要求会推导。理解:属一般要求。对于要求理解的内容(包括定理、定律、原理等的内容,物理意义及适用条件)都应明了,并能用以分析和计算与工科大学物理课程水平相适应的简单问题。对于那些能由基本定律导出的定理不要求会推导。了解:属较低要求。对于要求了解的内容,应该知道所涉及的问题的现象和有关实验,并能对它们进行定性解释,还应知道与问题直接有关的物理量和公式等的物理意义。对于要求了解的内容,在经典部分一般不要求定量计算,在近代物理部分要求能作代公式性质一类的计算。(一)力学 (1) 掌握位移、位矢、加速度、速度、角速度和角加速度等描述质点运动和运动变化的物理量。能借助于直角坐标系计算质点作空间运动时的速度、加速度。理解自然坐标系,能计算质点作圆周运动时的角速度、角加速度、切向加速度和发向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