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概述: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在这里应注意: (1)在封建社会中,所有制关系主要指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点)。 (2)产品分配形式主要是指赋税、摇役、兵役、地组等。 (3)人们生产中的地位主要是阶级关系本专题概况(土地所有制形式)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重形式)。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1、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