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的内容、原则、范围、方法,使中低产田地改造向高标准、高质量的方向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效,特制定本技术规程。1.2 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指导方针与目标:以治水改土为中心,改造中低产田地为重点,坚持工程建设、改土培肥、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立足提高耕地质量,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粮食和优势特色经济作物,增加优质农副产品有效供应量为目标。使土壤肥力不断提高,建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1.3 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原则1.3.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县区的各地实际情况,因势利导,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切实加大中低产田地改造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3.2 坚持巩固提高坝区、强化山区、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针对县区各地中低产田地改造的主要障碍因素,按照需要与可能,切实提高不同区域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1.3.3 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