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低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是近几年笔者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城乡低保资金在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下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方面的问题 部分县(市、区)级地方财政年初预算未按规定配套安排城市和农村低保专项资金,有的虽然有预算配套安排,但没有按照
2、规定的比例足额配套、拨付到位。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财政部门挤占和挪用城乡低保专户资金,用于拨付临时救助、拆迁补偿、部门工作经费等。二是有的部门单位虚报套取城乡低保资金,用于福利院或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支出、发放失地农民生活补偿等。三是主管部门对保障对象的家庭财产、收入核实不到位,造成拥有营运和消费类机动车与多套私有房产、经商办厂、在职退休、单亲家庭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或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四是少数人员既享受城市低保又享受农村低保、两地同时享受城市低保等重复享受低保补贴。五是已经死亡的人员,其亲属继续冒领低保补贴。 (三)执行政策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采用指标方式分配低保名
3、额而未据实保障,出现“保人不保户”的情况。二是有的地方不经调查核实、不按规定程序,直接将失地农民、特校学生、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参战参核”与军转、优抚人员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人群违规纳入低保范围。三是有的地方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费返还款等问题。四是有的地方未按政策适时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低保专项资金年终累计结余过大,超过法规文件规定的比例标准。 (四)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农村和城市低保资金没有严格依法分类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有的地方城乡低保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三是有的地方经办管理机构对低保待遇申报、公示、审核、审批程序把关
4、不严,没有认真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民主评议等工作,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政策执行不严格、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等问题。二是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城市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核实困难。三是对于恶意骗保行为缺乏处罚力度。部分地方目前的处理措施仅仅是停发低保资金、取消低保待遇,没有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追回被骗资金并处以罚款,造成违法成本太低,惩戒力度太小,骗保行为难以杜绝。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法规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5、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 号)要求,规范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漏保。严禁不经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严格执行关于城乡低保对象提高补助水平、发放价格补贴、节日补助等政策,严禁少发、迟发、截留,确保低保待遇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 一是要足额落实本级配套的城乡低保资金。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的低保资金。二是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补助支出,?澜?擅
6、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不得从低保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三是必须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要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准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户的程序办理,切实从源头上控制资金使用风险。 (三)严格规范城乡低保资格认定 严格依法执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程序,认真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息核对等工作,严把城乡低保资格“进出口”关。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杜绝“人情
7、保”“关系保”,确保每一笔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合规、真实、准确。 (四)建立城乡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省、市、县分别成立核对中心,建立与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经过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和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五)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低保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建立举报核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于管理不力、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作者单位为湖州市南浔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