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一些问题及对策摘要:招投标阶段是保证工程合同价格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内的关键阶段,是设计完成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也是极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首长指出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 下载 关键词:公路工程 招投标 问题 对策 在公路工程建筑市场,由于受计划管理模式的影响,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因而,在招投标市场中还存在着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保证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以强化合同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一、 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一些问题 1.1 编制的招投标文件不规范 在编
2、制招标文件中,部分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了确保中标人的资质和实力,常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要求,对前来参与的投标人实行事前或事后的挑选。招标文件出现的限制性规定,其常用表现形式包括地域限制、注册资金限制、资格或资质限制、业绩限制等,比如要求“注册资金超过500 万”、“类似施工项目不小于 5 个”、双重施工资质等,限制其他投标人参与平等竞争,那些有资质、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可能会不到工程。 1.2 资格预审文件有造假嫌疑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工作的第一道程序,也是一些承包商主攻的重要关口。在招投标中经常有资格预审文件造假的现象,并且随着高科技手段的不断应用还有逐渐升级之势。主要有以下几种造假方式:一是
3、提供虚假业绩和伪造业绩证明,在建工程当作已完工程,小工程编造为大工程,未验收工程变成优质工程,并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直接利用电脑合成制作假业绩证明。二是伪造人员证书,通过制作假证的窝点伪造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毕业证和安全证等,或者通过电脑制作,将工程师改成高级工程师,安全员改成安全工程师,试验员改成试验检测工程师等。三是私自伪造招标人资审验证人员的名章,在未经过验证的资审文件上自行盖章蒙混过关。 1.3 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评委个人事实上只有评标权力没有后果责任,从而导致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较大,规范性不强,评
4、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等,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对商务标的评标方法不够合理,对“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无法界定,没有充分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另一方面评标时间过短,往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缺少系统详细分析和评判,客观上也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二、对策 2.1 编制的招标文件要符合实际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招标文件范本进行。招标文件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出售。业主单位可以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再根据本地区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特殊合同条款和补充的技术规范。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外资贷款项目有特殊规定的
5、,按其规定。范本的通用条款一般不变动,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在通用条款基础上对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的,或者根据本地区特点、惯例需要进行修改、增加和删减的条款。对利用外资贷款的项目,合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特别是世行项目有 FIDIC 条款的,在合同条款部分可采用其规定,但技术规范部分原则上采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 2.2 完善招投标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验证、评标专家抽取、开标、清标、评标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信用等级管理,有效防止招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在资格预审时,实行交叉验证、交叉复核。即验证时由招标人和招标
6、代理机构人员对同一资审证明材料验审,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个人名章。 2.3 完善评标方法 为了实现招投标评标工作规范化、统一化,财政部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三种评标方法,即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最低评标价法作为国际上最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优点有:能较大程度降低工程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遏止腐败现象,规范市场行为。最低评标价法存在的问题是:价格最低并不能保证服务和质量最优;最低价与真实成本价不易界定。综合评分法具有更科学、更量化的优点,主要表现在:引入权值的概念,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有利于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有效防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同样
7、,综合评分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评标因素及权值难以合理界定;本办法赋予了评委较大的权力,由于评委的业务水平不尽相同,如果对评委没有有效的约束,就有可能出现“人情标”“、弃权标”。与综合评分法比较,性价比法具有相似的优点,但其自身独特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使用价值,更能体现“物有所值”的原则。性价比法与综合评分法比较,同样存在评标因素及权值难以界定的缺点。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的商品和通用服务项目,这些项目一般使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比较明确、品种单一、采购金额相对较少,评委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证明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只需要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合格与否的评议,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
8、行优劣评价。 三、结语 总之,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因此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参考文献: 李长青.浅谈公路施工招投中的问题和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3):162-164 朱后安.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9(12):28-30 董玲.浅析建设项目管理的技术协调J.甘肃科技纵横,2010,39(01):137 (责任编辑:张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