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内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细则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提高对口支持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大型医院必须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政府分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医院的服务宗旨。医院应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准则,对危、急、重症病人实行先救治的绿色通道,对路倒和无保障人员要予及时救助,要有相关的制度保障。医院对特困患者的救助要有具体制度保障,包括城镇、农村特困患者的救助要有完整的处理程序和记录(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医院对社会要有公开的服务承诺,不得发生主要由医院在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因医院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