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重要教学环节。这一教学环节对于检验学生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理论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甘肃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毕业论文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第一部分:毕业论文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应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2.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3.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一般以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法学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选题应注意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实际。4.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做毕业论文不能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使用。5.毕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性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者单纯的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6.毕业论文应当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7.毕业论文的容量应与学分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