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旗中学聘用临时安保人员协议书甲方:镇宁自治县丁旗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学校安保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学校临时安保人员,并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根据学校安保工作的实际,校园安保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依据岗位工作的特点,其任务与职责如下:(一) 门卫工作1、门卫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上课期间不得间断,脱岗。 2、做好非本校人员出入校园的管理。凡进入本校的外来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身份证或其它的合法证件,门卫必须进行检查,办理出入校登记手续。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由门卫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予以接洽。未经许可,不得让学生家长擅自到教室或学生寝室。3、严格学生进出校园的管理:上课期间,任何学生不能随意外出。早上7:00开校门,8:20关校门;中午12:00开校门,12:30关校门;下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