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