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煤矿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贵州省新窑乡新兴煤矿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张松林为首的承包集团(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矿井技术改造后,生产能力由每年3万吨增至每年15万吨以上,为了适应技术改造后矿井安全生产的要求,需要引进类似矿井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安全技术,故甲方决定将新兴煤矿原煤(除矿井所有岩巷掘进)生产系统(以下简称“承包系统”)承包给张松林为首的承包集团。为确保相互守信,秉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承包期限2010年2月 日至2011年2月 日止,承包期限暂定1年。第二条:承包方式实行风险抵押承包。1、包工包料包安全(合同中有其它约定者除外)。2、乙方不预先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金和合同违约金,分月按产量吨煤提取壹拾贰元(12元/吨)留存甲方,作为安全风险金和合同违约金。第三条:主要承包指标1、吨煤承包单价:3煤和7煤单价:131.8元/吨。1煤单价:另行协商。2、承包年度产量:全年产量55000吨。3、原煤灰份指标:分月在计划中根据井下条件确定,超过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