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工作程序(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十九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程序旨在规范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将公司成本管理工作置于可控的范围。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管理总部、项目公司的成本管理。公司各单位、公司合资的非控股或非直接管理的房地产公司可参照本程序执行。第三条 术语及注释本程序中所称“公司”指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程序中所称“公司各单位”包括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水务有限公司和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本程序中所称“公司各部门”包括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各部门及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各中心、部门及项目部。本程序中所称“区域管理总部”包括上海管理总部、北京管理总部、广州管理总部。本程序中所称“项目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或直接管理的项目公司。第二章 成本管理体系第四条 公司成本管理为在总经理和成本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由公司成本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公司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