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对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债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摘 要鲁正信评咨字(2006)第1012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主要采用假设清算法,对主债务人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及债务责任关联方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的清算价值进行了评估,以确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对济南裕兴化工总厂的132,223,814.75元债权资产的清算价值。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7月31日,在假设清算前提下,经过我所的实地勘查和评定估算,得出以下结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对济南裕兴化工总厂132,223,814.75元的债权可获清偿额为46,119,596.32元,清偿比例34.88。其中:主债务人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偿债比例为债权总额的5.61,清偿额7,417,004.45元;债务责任关联方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偿债比例为债权总额的29.27,清偿额38,702,59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