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法制史(课程代码00263)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古代印度四大种姓中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的是 DA.吠舍B.婆罗门C.首陀罗D.刹帝利2、按雅典“宪法” ,陪审法院成员产生的方式是 CA.民众大会投票选举B.抽签C.五百人会议任命D.公民轮流担任3、罗马法将登记于债权人帐簿而发生效力的契约称为 AA.文书契约B.单务契约C.信托契约D.准契约4、被法制史著作称为中世纪西欧各国商法之“母法”的是 AA.意大利商法B.法国商法C.英国商法D.西班牙商法5、公元三世纪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 CA.狄奥多西B.君士坦丁C.卡拉卡拉D.查士丁尼6、英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无过失责
2、任原则产生于 BA.十三世纪B.十四世纪C.十五世纪D.十六世纪7、十六世纪以后在全欧洲处于罗马法研究领导地位的国家是 BA.意大利B.法国C.英国D.德国8、基督教法最有权威的渊源是 CA.摩西十诫B.新约C.新旧约全书D.教会法大全9、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之间的关系,不正确的表述是 BA.普通法与衡平法互相配合,互相补充B.普通法与衡平法在英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平等C.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纠偏补弊D.衡平法效力优先10、伊斯兰债法中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是 AA.买卖契约B.雇佣契约C.借贷契约D.寄托契约11、根据法兰西王国的法律,封君对陪臣无需承担的义务是 DA.不得非法侵害陪臣B.保护陪臣
3、免受侵害C.免除某些陪臣的封建义务D.定期召集陪臣到自己庄园居住12、欧洲中世纪城市法的性质是 CA.封建法B.资本主义法C.本质上同封建制度对立,但又具有某些封建性因素D.调整全部社会关系的独立法律体系13、 土地法论的作者是 CA.格兰威尔B.布拉克顿C.利特尔顿D.布拉克斯顿14、注释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CA.阿佐B.巴尔多鲁C.伊纳留D.华卡雷斯15、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产生于 A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16、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的法律文件是 BA.解放宣言B.独立宣言C.权利法案D.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 古兰经 的标准本的完成是在 CA.阿布伯克尔哈里发时期B.欧麦
4、尔哈里发时期C.奥斯曼哈里发时期D.阿里哈里发时期18、日本第一部近代刑事法典是 DA.暂行刑律B.新律纲领C.改定律例D.“旧刑法”19、美国赋予妇女以平等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是 DA.第13条B.第15 条C.第17条D.第19 条20、魏玛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相比,普鲁士在联邦中的特殊地位 AA.未取消但受到限制B.得到加强C.完全保留D.完全取消21、对1810年法国刑法典影响最大的古典刑事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 AA.贝卡利亚B.孟德斯鸠C.伏尔泰D.卢梭22、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是指 CA.1875年宪法B.维希宪法C.1946年宪法D.1958年宪法2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80
5、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例中确立的原则是 BA.分权B.违宪审查C.联邦主义D.法院独立审判24、英国废除 “物的财产”和“ 人的财产”分类的是 DA.17世纪中期的财产法改革B.限嗣继承法C.1893年信托财产法D.1925年的财产法改革25、日本 “战时国家主义统制立法”的核心是 CA.治安维持法B.战时刑事特别法C.国家总动员法D.国防保安法26、到目前为止,美国正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 BA.24条B.26条C.27条D.28条27、法国法院采取双轨制,除设有普通法院系统外,还有 DA.衡平法院B.地方法院C.专门法院D.行政法院28、对德国民法典影响最大的法学派是 AA.潘德克顿法学
6、派B.注释法学派C.评论法学派D.自然法学派29、英国最早的判例汇编是 AA.年鉴B.科克判例集C.克洛克判例集D.伯罗判例集30、最早在宪法中规定有关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宪法是 CA.1787年美国宪法B.魏玛宪法C.联邦德国基本法D.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31、 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 条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32、导致古代印度法律结构体系异常复杂的原因主要有 CA.伊斯兰法的影响B.种姓制度盛行C.宗教众多D.希伯来法的影响33、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 DA.盖尤斯B.毛特思丁C.沙比努士D.乌尔比安34、罗马法上
7、的无夫权婚姻最早出现于 BA.共和国初期B.共和国末期C.帝国初期D.帝国末期35、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 BA.家督继承B.法定继承C.宗亲继承D.血亲继承36、公元 12世纪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为 BA.尤列克法典B.阿拉克利罗马法辑要C.撒利克法典D.伊尼法典37、中世纪北欧适用的法律主要是 AA.日耳曼法B.罗马法C.教会法D.伊斯兰法38、公元 9世纪 13世纪法兰西王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是 DA.成文的习惯法B.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C.巴黎高等法院判例D.不成文的习惯法39、中世纪英国财产法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 CA.利他制
8、度B.保管制度C.信托制度D.担保制度40、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 D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41、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 BA.念功B.拜功C.朝功D.课功42、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的英国法学家是 AA.科克B.曼斯菲尔德C.格兰威尔D.梅特兰43、美国 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 BA.人权法案B.权利法案C.人权宣言 D.权利宣言44、1803年英国法注释在美国出版,该书的作者为 CA.边沁B.肯
9、特C.布拉克斯顿D.斯托利45、系统地确认了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等原则,巩固和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典是 B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10年法国刑法典C.1871年德国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46、法国第三共和国后期宪法的重要变化是 DA.参议院地位提高B.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C.单独规定了司法权D.总统权力提高47、第一次尝试制定的全德宪法是 DA.普鲁士王国宪法B.法兰克福宪法C.北德意志联邦宪法D.德意志帝国宪法48、依1871年德国宪法,联邦议会议员产生的方式是 CA.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选民间接选举产生C.各邦元首任命D.皇帝任命49、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建立了容克贵族
10、和资产阶级的联合统治,这就决定了1871年后德国的法律具有 DA.封建性B.军事性C.资产阶级性D.封建和军国主义性50、646 年日本颁布诏书废除奴隶制度,按照中国隋唐封建集权国家的形式进行经济、政治改革,这次改革称为 BA.明治维新B.大化改新C.自由民权运动D.天保改革51、根据 1889年日本宪法的规定,内阁直接对之负责的机关是 DA.帝国议会B.枢密院C.元老院D.天皇52、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产生的方式是 CA.始终由选民间接选举B.始终由选民直接选举C.先是间接选举后改为直接选举D.先是直接选举后改为间接选举53、二战后联邦德国在婚姻制度上的重大修改,是以离婚“破裂主义 ”原则代
11、替过错原则,这一原则规定在 AA.男女权利平等法B.婚姻法C.新婚姻法 D.德国民法典54、1946年日本宪法的内容受到外国法的强烈影响,影响其制定宪法的国家是 DA.德国B.英国C.法国D.美国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1、罗马市民所享有的市民法规定的私权有 BCDEA.选举权B.诉权C.结婚权D.财产权E.遗嘱能力2、1871年德国刑法典总则规定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主要有 BCEA.自由心证B.法无明文不为罪C.法不溯既往D.无罪推定E.议员豁免权3、属于二战后出现的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 BCDEA.信托法B.航空法C.海洋法D.经济刑法E.原子能法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司法制度方面的共同之处
12、有 BDEA.普通司法权和行政司法权的双轨制B.法官的独立审判和不可更换制C.控辩式诉讼形式D.自由心证E.无罪推定5、法国民法典的渊源是 ABCDEA.罗马法B.敕令C.习惯法D.革命时期的许多立法和法制原则E.自然法和启蒙思想家的法学原理和原则6、构成罗马法中人格的身份权有 ABCA.市民权B.自由权C.家族权D.家父权E.家主权7、关于日耳曼法的债权制度,正确的表述有 BDA.债权制度相当发达B.契约订立注重形式C.契约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且种类较多D.债务人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一般被处罚金E.侵权行为概念与近代法律含义大体相同8、教会法的渊源有 ABDEA.圣经B.教皇教令集C.希伯来法
13、D.宗教会议决议E.世俗法9、德国民法典延缓制定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存有某些法学派的分歧,这些法学派有 DEA.注释法学派B.评论法学派C.沿革法学派D.自然法学派E.历史法学派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1、 “蛮族法典” 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 、 伊尼法典等。2、大宪章大宪章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内容广泛,涉及国王同贵族的关系,等级制、不动产法、债务关系、刑法、诉讼法和城市自治等,使国王权利受到许多限制。由于太宪章宣布,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
14、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等等,以后曾被资产阶级利用来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3、私犯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4、邦联条例美国邦联条例 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 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5、明治宪法1889年宪法的正式名称叫大日本帝国宪法 ,后通
15、称“明治宪法” ,共有76条,分为7章:天皇、臣民权利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司法、会计、补则。它如下三个基本特点:(1)出于政治上便宜行事的考虑,带有大纲目的性质。(2) 大量抄袭普鲁士宪法,很少有自己的独创。(3)对公民的权利自由规定得非常狭窄,实际上这些权利也还要受种种限制。6、阿维鲁指巴比伦自由民的上层,包括国王、僧侣贵族、高级官吏、高利贷者、自耕农和独立手工业者,他们享有完全的权利,其人身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 汉穆拉比法典确立了阿维鲁的特权地位。7、种姓制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印度法的核心内容。规定把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
16、利义务是截然不同的。8、重复买卖伊斯兰法禁止利息,但在实践中通过重复买卖逃避这一规则。是伊斯兰法所禁止的,以逃避利息为目的而进行的交易行为。9、英国普通法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英国普通法是英国13世纪开始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王室法院适用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是相对过去的不统一的分散的习惯法而言的。它是英国法的主体和基础。10、评论法学派 又称后期注释法学派,罗马法复兴高潮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法学学派。该派学者已不限于对罗马法本身的研究和理解,而是根据时代的需要,把罗马法的材料综合起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并把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到各种
17、社会关系中去,从而把罗马法转化为当前适用的法律,实现了复兴罗马法的根本目的。第四大题:简答题1、 汉穆拉比法典的历史地位如何 ? 汉穆拉比法典在古代西南亚奴隶制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包含了两河流域法的精华,集这一地区古代法律之大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也是奴隶社会早期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它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它对后来东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不能不发生影响。法典的许多部分,特别是有关契约、债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相当完备,而且文字简洁,概念阐述细密。对赫梯、亚述、新巴比伦、波斯等国的成文法律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这些国家在立法时,程度不同地参照了汉穆拉比法典 ,亚述和希伯来人的摩西法律
18、均来源于或直接采用汉穆拉比法典 。2、简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关系。我们说美国法与英国法分离并走上了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这只是说美国法不再依赖英国法,而创建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和许多不同于英国法的独特的法律内容:并不是说美国法与英国法毫无共同之点。相反,美国法是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们在许多基本方面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1 (一)美国法采用于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如推理方法,法源理论及对抗式诉讼和陪审团制度等。美国也像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那样分为财产法、
19、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二)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的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英国的判例法和制定法,凡是符合美国国情的,都被作为美国法的渊源或劝说性渊源。虽然现在美国法院引用英国判例的情况已越来越少,但有时仍然从比较的角度引用英国的判例作为参考。特别在美国的法学院中,英国的判例仍然作为“授课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3、简述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英国从 l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通过改革使法官和法学
20、家逐渐从诉讼程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而日益重视法律的实质问题。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这方面最重要的是1875年颁布了司法条例 ,创投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同时, 司法条例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在宪法方面,制定了1832 年的 改革法案 ,削减了贵族在选举中的特权,扩大了城市有产者的参政权;1911年又颁布了 国会法 ,对上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在刑法方面,减缓了某些刑罚的残酷程度,采用了缓刑
21、、假释以及减轻青少年犯罪等新的刑罚制度。在私法方面,除对婚姻家庭法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外,特别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法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虽然相应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革,但仍维持其古老的体制和传统,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的三种基本形式和主要渊源。虽然制定法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判例法仍然是英国法的基本形式。4、简述雅典“宪法”民主性的特点。 答: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5、简述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
22、特点。继承法国刑法典并有所发展;极力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和革命运动;规定宗教罪;严格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已经没有公开的体刑、侮辱刑的规定,这和1810年法国刑法典已经不同了。6、简述20 世纪20 年代英国财产法改革的基本内容。 财产法的改革: 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 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 (“国家所有制“的出现) 。第五大题:论述题1、论近代日本法律制度的形成。日本近代法
23、律制度的形成: 草创阶段; 确立阶段。1868年日本爆发了以推翻德川幕府反动统治以建立天皇制中央集权国家为内容的明治维新运动。在法律制度上,自明治维新时起由中华法系而走上法律西方化。然而,在法律制度的确立过程中,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确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探索过程,也可以说走了一段弯路。最开始的草创阶段,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并着手仿照法国法建立其法律制度,至1889年在法国人保阿索那特指导下制定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然而,法国模式并不符合日本当时经济发展的实情,因法国的经济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而日本却才刚刚起步,更何况有的法律制度就是法国法律制度的照搬。因此,这种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只能宣告失败。故在其确立阶段,日本转向仿效德国。而仿效德国法的过程中,法国法的某些法理和对日本有用的内容也被吸收进来,同时注意保留本国固有的规范和惯例,从而使日本近代的法律制度具有兼收并蓄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