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村学区资产管理制度学区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认真贯彻区制定的“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设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帐薄,做到及时记账、定期结账、账物帐帐相符。完善购置、验收、使用和报废等手续,为进一步做好我学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1. 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工作。管理人员要接受财会部门的监督,且需密切协作,明确分工、严密手续、定期对帐。2. 凡属购入、调拨、自制、馈赠,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物资或单价虽然低于500元,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应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增加或减少都应经财产管理员开具记账凭证或核销单,并按规定的财产类别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财产使用单位同时记入有关明细账目。3. 财产管理员必须要清楚学校的财产:教委设备中心要求,各校购买财产须经过财产管理员进行把关,以免造成重复浪费。并且设备、仪器的预算,一定要从使用部门做起,实行部门申请签字权,财产管理把关权,总务部门审核权,学校领导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