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精神,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