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民事简易程序上一、概述自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至今,简易程序在我国已施行21年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出现了“诉讼爆炸”;在我国亦存在积案居高不下的情形。例如,1998年至 2002年五年间,全国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6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0%。层法院普遍反映案多人少,不堪重负,法官疲于办案,而由于“简易程序不简易”,案件难以及时审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由此可见,现行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规定过于简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审判实践的需要;民事案件激增的巨大压力,更凸现了诉讼需求的扩张性与司法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也对传统民事审判方式和现行民事审判制度提出了挑战。简易程序以其独特的设计及对效率的价值追求,成为解决问题的首选。科学设计简易程序,以迅速解决民事纠纷,便成为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