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泵房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执行现场交接班。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进行检查交接,交班人必须将当班情况及问题(排水情况、运行水泵台数、编号、水仓水位、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因检修而停用的水泵)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双方确认属实后,填写记录并签字,交接班结束。 三、接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有权拒绝接班,待情况落实后,可交接班: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记录丢失或损坏;3.设备及场所不整洁。四、交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交接班,并向值班领导汇报:1.接班人喝酒、有病状或精神失常;2.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五、交接班完成后,当班人应履行本岗职责。中央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一、巡回检查应每小时巡视一次,两小时记录一次,记录存档备查。二、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向值班领导汇报。三、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路线、部位、内容进行定时巡查。四、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水泵两端轴承温度,电机两端轴承温度及定子温度是否正常。2.设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