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3级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一、适用学科专业法律史 (学科门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二、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创新能力和献身精神,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三、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2年。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公共课不少于6学分 ,方法课不少于5学分 ,学科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 ,专业课不少于15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社会实践不少于1学分。五、社会实践法学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要求进行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社会实践。具体安排在假期或者第四学期进行。六、论文撰写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硕士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有关的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可以是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硕士生修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