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讨论稿二)一、教授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教授岗位职责(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关于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教师评估细则”的要求。 (2)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中起骨干和领导作用。 (3)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探索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规律。每学年能为师生举办一堂教改探索示范课或学术讲座。(4)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在该专业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已基本形成研究方向相对稳定、人员结构相对合理、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且能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团体带头人。(5)至少担任本学科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非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6)培养指导中级以下职务的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教研。(7)指导毕业生撰写论文。(8)关注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新动态。(二)任职条件1.教授二级 按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相关文件执行2.教授三级(1)任教授职务满三年。(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