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产教结合创新一、我国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历史演进(一)以企业为本企业办学模式企业办学模式是一种企业自主开办职业学校的职业教育组织形式。学校属企业所有,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协调,主要由企业的教育管理部门参与确定,教学过程的产教结合具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要求。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既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又有利于提升企业本身的核心竞争力,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选择。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些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都开办过经国家各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国家经委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意见的通知显示当时“企业办学面已达到70%左右”,而且企业办学作为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有效形式之一始终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职号)要求“改革办学体制,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支持企业办学;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