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中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职责药剂科工作职责1.药剂科负责本院药学工作。在在院长、分管院长及药械科主任领导下,按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2.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采购药品,做好药品供应。3.及时准确的调配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制剂及加工、炮制中药材。4.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5.做好用药咨询,结合临床搞好医疗工作。6.根据临床需要,积极研究中西药的新制剂,运用新技术,创制新剂型。7.承担医药院校学生教学、实习及药学人员进修任务。8.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9.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10.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合理用药。11.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助临床遴选药物。12.根据临床需求确定合理的药品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用药经济性和处方治疗价值(处方治疗价值=处方疗效/处方值)。13.取得适度、合理的经济效益。药剂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