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些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较多,如广告虚假、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等,某些开发商诸如此类的不讲商业信誉的行为,让我们不少辛苦了大半辈子,花了几十万积蓄来买房的老百姓吃尽了苦头。出现这些问题,有我国现行房地产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还不很到位,某些开发商急功近利、缺乏商业道德的原因,也有购房合同本身不够规范,消费者在购房时不会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懂得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其补充条款来约束开发商的行为,保护购房者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原因。我们福建省现在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以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由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它对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着积极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它提供给我们的仅是一些合同订立的基本条款,合同双方的许多权利和义务还须通过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加以另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