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孝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2011年9月修订)一、德(师德修养) 20分:(一)基础分(18分):教师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若出现以下情况在基础分上扣分:1、遵守师德规范的相关文件,贯彻执行学校决定,严肃工作纪律,不遵守工作纪律,被领导点名一次扣1分。2、不执行上级决定、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5-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每次扣26分。3、教师向学生及家长索取财物的每次扣5分。教师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受查处的每次扣5分。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每次扣1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上级查处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扣除全部师德项目分数。5、校内吵架、斗殴的每次扣510分。参与“黄、赌、毒、迷信、邪教”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全部师德项目分数。6、不按规定反映意见,煽风点火、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全部师德项目分数。(二)测评分(2分):学期末,根据教师的平时表现进行评议打分(领导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