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评价1.1 评价指标: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条文说明:现场施工标牌是指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牌、入场须知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其中应有保障绿色施工的相关内容。1.2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条文说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是指主入口、主要临街面、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地等。1.3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条文说明:工程项目部应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并有应急预案。1.4 评价指标: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1.5 评价指标: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 2.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 1.为保护现场自然资源环境,降水施工避免过度抽取地下水。 2.化学品和重金属污染品存放采取隔断和硬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