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温州民间融资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一 温州民间融资最新特点 下载 1、民间融资规模萎缩 民间融资风波发生以来,担保链引发的代偿风险和民间融资纠纷案件持续增多,温州社会信用关系严重受损。资金供给上,投资者避险需求上升,将资金抽离民间融资市场。3 季度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在最合算的投资方式排列中,投资“民间借贷”占 6%,与民间融资风波爆发之前(2011 年 2 季度)相比下降 18.5 个百分点,连续 4 个季度退出前三位(图 1)。资金需求上,经济前景不容乐观、实体经济盈利不足以及“炒房”、“炒钱”等资产泡沫消退导致资金需求减少。 图 1 储户认为最合算的投资方式民间借贷 图 2 民间融资综合利
2、率和 400 户样本融资规模 2、民间融资利率呈现低位震荡 据我中支的监测:9 月末,温州市民间融资综合利率 20.4%,折合月息1.7,比去年同期高峰值(2011 年 8 月)下降 5 个百分点。分融资主体看,融资中介(担保公司)利率 35.7%,较去年同期和峰值分别回落 0.4、4.3个百分点,回落幅度最大;一般社会主体利率 17.3%,较去年同期和峰值分别回落 3.1、3.2 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 20.5%,同比回落 0.5 个百分点。 图 3 :融资利率按不同主体分 图 4: 融资资金按用途分 3、资金用途向生产经营性回归 当前温州人投资极度谨慎,民间融资主要用于维持再生产或“
3、过桥”周转。对一般社会主体直接融资监测显示,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增加,占 74%,同比上涨 19 个百分点;家庭消费占 4%,同比上升 3 个百分点;其他用途的比例显著降低,占 11%,同比下降 20 个百分点;投资占 11%,同比下降 1个百分点(图 4)。2012 年 3 季度对 13 户融资中介机构(包括 5 户融资性担保公司、4 户典当行、3 户小额贷款公司和 1 户股权投资类公司)监测显示,61.5%的融资中介认为续贷垫资是企业参与民间融资的主要原因,较上季提高 7.7 个百分点。 4、资金链条缩短,借贷关系清晰化 风波发生后,债务人“跑路”、担保落实难度加大、债权人为规避风险抽离资金都
4、使得债务链上的某环节断裂,资金链缩短。另外非持牌融资性中介蒸发减少了资金空转环节,使债务链大大缩短、明晰。据温州市工商局统计:2012 年 9 月末,温州共有各类融资中介 1582 家,较 2011 年 9 月下降 12.1%。(见表 2) 表 2:温州市融资中介数量 (单位:家) (数据来源:温州市工商管理局) 二、民间融资隐含的风险及恶变后的破坏性 一般而言,民间融资如果资金来源于自有,用于互助式应急周转,利率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其作用是有益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作用是明显的,风险是可控的。一旦民间融资资金来源渠道变乱,来源对象关联性增强,单体规模变大,利率畸高,那么这种高利贷性质的民间融资
5、自身已经蕴含高风险。 1、民间融资演化成高利贷具有“自发性” 民间融资受逐利的本能驱动容易导致高涨的“投资”热情,导致社会将普遍认为赚快钱、赚暴利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从而造成社会严重的“弃实业博暴利”投资心态和投资取向,不仅加剧部分传统产业“空心化”,而且吹大金融泡沫,“炒钱”导致对资金无限需求,即使增加更多的增量贷款、社会融资都只是杯水车薪。 2、借贷者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 当前民间融资市场已经脱离熟人社会的直接借贷,逐渐发展成组织化、机构化和形式多样化的中介。高额回报吸引了大批社会闲散资金,还包括银行个人贷款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借贷者之间金字塔式多层集资关系,资金来源对象前手、后手环环衔接
6、,相互呈高度关联性且信息高度不对称,企业家缺乏外部约束和监管,道德风险显现,盲目投资、过度投资时有发生。 3、“炒钱”行为人为推高社会用资成本 “炒钱”行为人为推高了市场资金价格,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优质的低利率贷款退出市场。高利贷利率非市场化利率,不是需求的真实反映。它是正规金融的一些银行(资金供应主渠道)资金供给有所收缩(形成供给缺口),与社会投资主体“炒钱”恶习形成的资金需求缺口及独特的资金替代供应者(在民间融资市场上高利贷替代了正规金融),在特定需求对象、特定需求条件下形成的资金价格,不是正常的、普遍的、大量成交的价格,因此不是市场均衡利率。没有一项经济交易是不计价格、成本的,金融
7、交易也不例外,那些认为只要得到资金,可以不计融资成本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高利贷看似资金使用者获得了贷款供应,其实是饮鸩止渴,大大增加了融资成本,而且使企业该被淘汰的时候没有被淘汰,或者被淘汰时的代价更加大了。 4、纠纷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大量的民间融资纠纷案件可能涉及高利贷且数额巨大,群众影响面广。如从事眼镜、太阳能企业信泰集团民间高息借款多达 12 亿元,牵涉担保互保企业 18 家;立人教育集团民间集资多达 23 亿元,登记债权人过万。法院数据显示,去年 9 月至今年 10 月,全市法院受理民间融资案件 21785 件,较 2010 年全年增加 3.7 倍,诉讼标的 255.1 亿元。温州两级
8、法院不仅面临“爆炸式”诉讼的严峻考验,同时还遭遇大量民间集资案件“雪崩”后老板“跑路”、企业停产、员工讨薪、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次生刑事案件大幅增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温州民间融资风波的诱因 1、货币政策转向,银根收缩是背景性、政策性原因。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政策后,央行数次上调利率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收缩信贷投放,致使社会融资量同比少增,企业资金面吃紧,尤其是一些高负债经营企业,对宏观金融调控紧缩方式不适应,造成资金链、债务链断裂。温州是民间融资最活跃的地方,又是“炒钱”、高利贷成潮的地方之一,“炒钱”使温州区域金融市场形成对资金的无限需求,贷款严重供不应求,资金价格大幅攀升。
9、据监测,2011 年 8 月,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年利率25.4%,同比提高 4.05 个百分点,为近 3 年最高值。其中,融资中介年利率最高达 39.5%。畸高利率致使民间融资不可持续,民间融资实际上陷于“挤兑”,部分企业陷于债务危机,最终不可避免酿成一场民间融资风波。2、企业盲目投资、多元化扩张,高负债经营是主因。至 2012 年 4 月,在出险的 226 家温州民营企业中,56 家企业存在过度投资、跨行业、房地产投资,涉及银行贷款 93.5 亿元。由于投资产业过多、投资回收周期过长,预期回报落空致使企业无法偿还本金和利息。一旦银行不续贷,续贷时间延长或民间融资连接间隙时间过长,导致债务危机。
10、而且多企业担保形成担保链是出险企业共同突出特征。122 家企业共有 394 家担保企业,平均每家担保金额 7274.7 万元。较普遍存在的联保互保增加了担保链脆弱性,而且也由于融资规模巨大、债务关系负债使一个企业债务危机形成高传染、连锁反应大的民间融资风波。 3、高利贷盛行、断供、暴力逼债是导致民间融资风波爆发的直接原因。对危机企业资金链分析,大部分资金链结构都是“二向组合”,即一头连着银行信贷与担保链,另一头连着民间融资与高利贷。这些企业银行融资合计 105.9 亿元,民间融资高达银行贷款 2 倍多(不完全统计),总负债超过总资产,其中大多数企业主最后是被高利贷(涉黑、涉恶)逼债出走。4、对
11、非持牌融资中介,多元融资主体违规经营的监管缺失是又一主因。温州有多达 1800 多家各类融资性中介,还有难以统计的各类地下担保、投资从业者,它们的融资期限无约束,融出利率畸高。本次民间融资风险爆发地集中在鹿城和龙湾,市区又以龙湾最为严重,与龙湾“地下”担保公司较多存在很强关联性。初步查明 122 家出险企业中,注册地在市区有 82家,占 67.2%,涉及信贷资金 50.8 亿元,占总出险金额 48%。龙湾区 38 家,占市区 46.3%,涉及信贷资金 20.4 亿元,占市区 40.2%。 5、银行信贷经营、考核管理机制缺陷是直接原因之一。商业银行信贷对象的结构性缺陷与放贷中存在对大企业“马太效
12、应”使温州相对数量小、微企业得不到贷款供给,只得求助于民间融资。而在原抗世界金融危机中造成的信贷过度供给,集中投放给大企业,为一些大企业跨行业、跨产品多头投资、过度投资提供了可能,削弱了其资金预算约束和偿债能力。温州商业银行信贷期限结构缺陷即短期贷款比重过高,通常达 65-80%,使温州区域金融市场上存在相对普遍的短期垫资还贷需求,促使民间融资作为“过桥”贷款。商业银行经营中过于追求利润极大化使得贷款实际费率大大超过合同利率,贷款成本不断抬高加重了企业运营财务成本,吞噬企业盈利,降低了企业偿债能力。 6、舆论导向及媒体过度渲染是风险扩散的助推力。部分本地与外地媒体高唱“炒钱”是市场经济高级形式
13、,不惜高成本融入外地资金将温州打造成“民间高利贷中心”等缺乏科学分析、论证的关于温州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取向论断,鼓励“人人办金融,个个放贷款”的言论、广告宣传,都刺激和引诱了没有良好投资渠道与原主业不景气或微利化的小业主们积极投身民间融资、高利贷。对个别企业出险后的负面报道渲染过度,“放大效应”造成社会性恐慌。 五、政策建议 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目标的实现既需要保留民间金融比较优势:熟人经济模式中人与人之间具有较高信任度,放贷快捷便利、手续简便,能够支持创业投资,可发放信用贷款,又要能限制其自由放任发展所带来的扰乱金融秩序负面冲击。 (一)建立规范和促进民间融资发展长效机制,实现民间融资制度
14、创新 一是明确民间融资规范化、民间化的范围。针对非组织性的民间融资,相应法律法规应取更为容忍的态度,以承认民间融资的有效性为基本态度,以诱导的方式吸引其自觉进行规范化与阳光化;针对组织性的民间融资,则应将重心放在民间融资机构的强制性监督与规范上,通过对其准入阶段、经营阶段的日常性管理促使其进行规范化与阳光化。二是推动民间融资合同的标准化。应对合同法进行完善,就民间融资合同的形式、具体内容、具体条款及可能导致可撤销、无效的具体情形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建立符合民间融资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针对不同的民间融资方式,可建立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建立民间融资登记制度。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设置相
15、应的民间融资登记制度,要求在融资额度、地域范围或者参与人数等方面达到一定规模的民间融资交易应予以登记。 (二)做大做强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破解温州企业互保联保困局。 温州民间融资风波说明个别企业的偿债危机通过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波及到担保链条的多个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从而出现一个企业倒下,一片连带倒下的连锁反应。为此,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解决企业之间互保联保的有效途经,是加强银企合作的重要通道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力量。建议温州对担保机构组建联保平台,组建一定规模的担保机构以及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净资产 5 倍以上的给予奖励。二是增加地方财政对担保风险补偿。三是成立
16、财政独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 (三)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社会征信建设, 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推进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以信贷信息为核心,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一是通过征信系统能够有效提供了解借款人过往信用登记及动态变化;二是通过征信系统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培养和提高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尊重规则、尊重合同、恪守信用的意识。当前温州民间版征信系统建设需要效果、效率并重,避免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形成对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补充。 (四)有效衔接政策性的公共投资与民间融资,引导民间融资获得长期化稳定收益。 在经历了温州民间融资风波后,温州民间融资对投资风险收益、风险管理、负债经营适度性,资本运作有了更为理性的认识,应该把握好这次机会。建议现阶段对民间资本大幅度开放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时间建设两大公共领域的政府管制,为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公共投资领域创造更宽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