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将在 2016 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国内虽然已有 7 个地区型碳交易市场,但存在政策法规不完善、交易平台分散、社会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和定价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和会计制度,如征收碳税,及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参与碳交易市场,发展碳金融等对策建议。 下载 关键词碳交易;碳排放;碳市场 中图分类号X1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8-0100-05 作者简介王超瑛(1994-),女,本科,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甘爱平(1963-),女,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航运金融。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
2、目编号:11BJY111);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F1209);上海海事大学校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20068)。 2015 年 2 月 5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官员表示,我国将在2016 年启动全国碳市场,主要包括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 5 个传统制造业和航空服务业的年排放量大于 26 万吨的企业,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 30 亿吨至 40 亿吨,如果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可达 12 亿元至 80亿元: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额和活跃性都将大幅度增加,交易金额将达 600 亿元至 4000 亿元。可见,我国发展碳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前景乐观。 一、国内外碳交
3、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国际碳交易市场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通常被简称为“碳交易”。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 1997年 12 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中。1997 年 12 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正式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交易。碳交易作为一种减排机制,从诞生到目前的蓬勃发展,也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监管制度、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为目前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13 年,全球碳交易总量约为 1042 亿吨,交易总额约为 54908 亿美元(见表 1 和图 1)。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碳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2005 年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首次推出碳排放权期货、期权交易,标志着碳交易
4、衍生品时代的到来。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内全球市场交易规模可达到2000 亿2500 亿美元,超过国际石油交易规模。 (二)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 2013 年是我国碳交易的新纪元。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做出了切实的行动,在国内选择“五省两市”作为试点地区建立试点。试点全部采用欧盟碳交易体系的设计制度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总额度的确定和分配各个试点各有特点,同时欢迎国内自愿减排项目的参与。2013 年 6 月 18 日继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投入运行后,其他试点依次启动,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积极设计自愿减排项目的相关审批、核查、签发和管理流程
5、,为我国减排事业的发展做好了下一步的准备。 中国 7 个碳交易试点均实施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同时接受国内核证的自愿减排量(CEER)抵消碳信用。目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所涉及的碳交易品种主要为: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配额和可用于抵消配额清缴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EER)。根据我国减排目标,发改委首先确定每个交易试点的配额总量,然后各交易试点选择纳入的控排主体,多为能耗大的工业企业,基于历史排放法和行业基准线法等配额分配方法,采取免费和有偿(拍卖或固定价格)的方式向相应的各个控排企业分配年度配额,履约期为每个自然年,履约期截止日前,控排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与上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数量及可使
6、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各大交易所的职能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为企业提供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以及环保节能技术的交易平台;二是为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等开发设计低碳金融创新产品以及提供低碳资产的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三是协助国家制定和实施更加完善的环保政策。 2013 年 10 月 24 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后,自愿减排项目陆续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有 52 个自愿减排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的项目大部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闪电、光电和光伏项目数量合计占总量的 79%(见图 2)。另外,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成为我国第
7、一个碳汇自愿减排项目。 从项目地域分布来看,在试点省市中对 CCER 有较高成本地比例要求的广东省和湖北省项目最多,分别为 7 个和 6 个,四川、甘肃、河北、云南等传统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大省项目数量也占较大比重。 二、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由于尚未推行强制性排放权交易制度,目前我国开展的碳交易仍然是以自愿形式为主,企业或个人出于社会责任、绿色发展或是销售渠道的需要,自愿购买一定的碳减排量。尽管部分省市如湖北、江苏等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碳排放权的交易法规,但国家层面上还没有具体立法,碳排放权的交易从检测审批到交易结算,还没有统一的结算标准,缺乏有效监督。
8、并且,自愿减排交易难以给予购买者长期持续的经济激励,制约了自愿减排市场更大规模发展。 (二)交易平台分散,价格差异较大 碳交易试点以来,我国建立起了多家碳交易机构,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还没有规定碳交易平台建设的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各地自建自营,在系统建设、设备购置、人力投入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重复投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另外,碳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需要市场参与主体达到一定的规模才会实现,但目前各个市场在价格、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等方面都不统一,因此阻碍了碳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等功能的实现,也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各大交易所的价格差异很大,最高的 50 多元,最低的 10 多元。 各碳交
9、易所价格差异大,不利于国家统一的价格调控和管理,使投机行为加剧,不利于有正常交易需求的交易者。同时,不同地区的碳交易平台主要也只是在本省内部进行交易,只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结构和发展模式等因素,由此也导致了全国各地的交易机构在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检测方法、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内在力量推动我国碳交易更好的发展。 (三)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无定价权和议价能力 由于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起步较晚,交易体系尚未完善,国际市场的交易规则和价格主要由国外大型碳市场、金融机构、减排主体等需求方来决定,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供应国之一,却没有一个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在国际市场上也毫无定价和议价能力,国
10、内核证减排量价格被长期压低。 (四)投资者对碳交易缺乏足够认识 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不足,还没有感受到碳排放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和其中蕴藏的商机,对碳汇的价值、碳交易的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都尚不熟悉。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主要还是现货市场,交易大多是分散的,国内投资者也缺乏专业的咨询机构,导致社会公众参与度低。而国外投资者则有专业性的机构支撑,加上碳基金等专业机构,具有询价、决策的主动性。 三、建立我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与财税制度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碳交易公平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首先,必须从法律上确定碳排放权,将有关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律,如碳排放
11、交易法与环境法中控制排污活动的法律统一,为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其次,完善碳排放申报登记许可证制度;第三,建立企业碳信用账户,并加强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第四,确立碳排放交易的法定程序,完善总量控制立法,并从法律上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 2 依法征收碳排放税 征收碳税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而且可以促进碳交易的发展。但必须先从法律上确定二氧化碳的属性,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5)中称二氧化碳在一些国家已被列为“大气污染物”,而在中国,由于没有确定二氧化碳的属性,无法像征收环境污染税那样征收碳税,只能以资源使用税等方式控制碳排
12、放。 3 完善碳排放权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 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是碳交易定价的基础。因此,必须完善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当排放减量权证签发后,温室气体碳排放权的价值即被承认,碳排放权作为一种交易商品是在企业过去的交易和事项中形成的,是企业自身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买卖已认证的碳排放权,则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企业通过投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或者直接购买碳排放权,该资源的投入成本或价值可以可靠计量。因此,碳排放权属于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作为生产要素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 (二)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和定价机制 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平台,包括监管、交易、辅助
13、体系等(见图 4),针对目前各大交易市场存在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以及价格调控各方面的不一致,应该完善定价机制。 图 4 我国碳交易市场平台体系 政府需保证相关企业初始排放权分配的公平和有效,而初始碳排放权的拍卖可以较好实现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政府可以规定最低限价,企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初始碳排放权,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国建立碳交易一级市场初始排放权拍卖的定价机制要经历一个过程,应从部分免费排放到逐步扩大碳排放权拍卖的份额。 在碳排放权交易的二级市场上,价格主要受买卖双方的供求关系决定。碳交易的买方会在购买碳排放权的费用和治理碳排放的费用之间做出权衡,供给企业对碳排放的定价取决于
14、减少碳排放的成本和费用之间的比较。在定价过程中,政府应加以引导,控制价格的过度波动,保证实际买家的真正需求,遏制过度投机套利。 (三)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1 制定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 制定对污染物必须实施总量控制或者建立明确的信用减排制度。碳减排交易的实施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必须有硬件技术和软件管理作为基础支撑条件。 2 确定碳减排范围 包括确定边界,制定核算方法、量化办法、数据获取方法、活动水平数据获取方法,确定相关参数,制定监测方法、监测计划和监测实施要求等。3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是通过总量控制来明确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使环境资源具备成为经济物品的基本条件;二是通过总量控制
15、来明确企业允许使用的环境资源额度,从而为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市场的运作提供条件。根据美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有效的、有活力的、可持续的碳减排交易市场,许可的每年污染物排放总量通常需要在 400 万吨或者 400 万个排放配额以上。 4 明确污染源排放清单 为体现数据的准确性、精确度和完整性,开展系统的污染源调查工作。 (四)大力发展碳金融 1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 国家应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即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企业提供低利率的优惠贷款,而对污染性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进行限制。 商业银行可以发展绿色抵押贷款业务,给购买新型高能效住房及低碳绿色能源的
16、客户相对较低的市场利率;开展绿色信用卡业务,如持卡人每一笔交易都会向非政府组织捐出约 15%交易金额的款项,这一辅助业务在欧洲金融机构中也相当流行,提供这种业务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较高的金融声望和潜在收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抓住这一市场机遇,为低碳企业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融资。 2 大力发展碳期货市场 大力发展碳期货市场,将能更好地实现我国的减排目标,实现低碳经济的顺利转型,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提供新的投资手段和筹资工具。一方面,碳期货为履约企业提供了一个规避价格风险的场所和手段,履约企业可以利用期货 交易进行套期保值,锁定企业的生产成本或销售价格,保住既
17、定利润,规避价格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具有预期性、合理的碳价,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参与企业可以通过碳期货市场进行分析、判断,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给出合理的碳价,便于企业管理其碳资产,提高减排效率。 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唯有设计出与国际法则接轨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碳交易规则和碳金融制度,并将其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我国在未来更好发展低碳经济。 参考文献 雷洋卖“碳”翁 出去卖不如在家卖EB/OL网易科技报道,2015-04-09 广州绿石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 中国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R 李婷,李成武,何剑峰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J经济纵横,2010(7):2-5 甘爱平,门联欢,陈可桢我国建立航运碳减排市场的价值预测及其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4(8) 雷立钧,荆哲峰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4):4-6 李瑾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J认证技术,2011(5):1-2 王丽娜,朱亚兵对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几点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9):1 (责任编辑:郭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