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讨论稿)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普及和高中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功能,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我省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地发展。二、基本原则1、时代性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2、全面性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评价。评价既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又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既要正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正视学生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