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奖罚制度条例一、 安全责任奖罚办法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司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适应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条例。1、 奖励办法(1)整个施工期,年度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火灾,无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的项目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按千分之五;超过200万元以上,按千分之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若干数,按千分之二。(2)凡在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地或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鼓励奖按2000元直接奖给本项目部。(3)凡在施工过程中,能忠于职守,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有功人员,由项目部提名,公司直接给予被提名人100元奖励。(4)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由项目提名,公司直接给予被提名人200元奖励。2、处罚办法(1)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由公司通报批评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