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电子设备管理完善和规范电子设备报废管理办法,提高报废电子设备再利用价值和残值回收率,防止公司资产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电子设备报废处理是我司电子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报废的电子设备及回收的残值部分都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认真、严肃地遵守电子设备报废管理办法是我司员工的共同责任。 第二条 综合科负责我司电子设备的报废处理和残值回收,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未经综合部批准不得擅自拆取报废电子设备中的部件(材料、元件)及附件;未经综合部批准不得将报废电子设备挪作它用、对外捐赠或转移;不得擅自对外处理报废电子设备,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条 对淘汰拟报废的电子设备在申报审批的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待公司批准报废后及时配合综合科进行处理。若确属工作需要须拆取报废设备中的部件材料、元件及附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综合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拆取利用. 第二章 组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