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程序一、安全监督申报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三、施工过程安全监督四、阶段性施工安全评分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六、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一、安全监督申报1、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到我站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申报手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监督审查书。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监督审查书由施工单位填写,备齐要求提供的资料,由监督站逐项审核。3、安全资料经审查合格的,审核人员签字,并出具审核合格证明。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各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支付计划。(3)建设单位甲方负责人的任命书。2、监督单位提供的资料(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2)工程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3)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规划或方案。(4)建设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1)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