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概念1、民族文学指多民族国家中,那些保持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与民族语言的民族,其作家遵循相同的美学标准而保留下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书面和口头文学,如中国的汉族文学、藏族文学、维吾尔族文学、蒙古族文学等;印度的孟加拉语文学、泰米尔语文学、乌尔都语文学、印地语文学等;前苏联的俄罗斯文学、立陶宛文学、爱沙尼亚文学、格鲁吉亚文学等。 民族文学在单民族国家中,与国家文学一致;多民族国家中,是国别文学的一部分,也是总体文学的要素,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比较文学的基础。 2、国别文学又称国家文学,是按照国家这个政治概念人为划分的文学单元。它可以由多个民族文学构成,也可以是单一民族文学。国别文学往往有统一的语言作为国语,作为国别文学的创作语言。如中国文学、美国文学、埃及文学等。国别文学往往是比较文学进行跨文化研究的实体对象。3、总体文学又称一般文学(英文General Literature)。其内涵是指为探求文学的普通规律,对所有文学现象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文学研究,与通常所说的文学理论同义。“总体文学”也常被理解为比较文学最终达到的目的。 4、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