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工业胶黏剂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 则1.1 项目特点及评价目的1.1.1 项目特点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第21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以聚乙烯醇、EVA乳液、醋酸乙烯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白乳胶;甲醛(42%溶液)、尿素三聚氰胺为主要原料生产脲醛胶。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有:(1)废水类: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2)废气类:项目固体原料在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投料过程中反应釜逸散的有机废气、甲醛等;储罐区的无组织废气甲醛废气。(3)噪声类:主要是原反应釜搅拌杆、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的噪声和包装过程的机械噪声;(4)固体废物类:原料的包装废料、废活性炭、废气治理收集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位于吉安市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项目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