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制度安全监管制度1、承包单位进驻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安全监理人员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体系进行检查。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对B、C类人员核证、审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与资质、特种岗位专业人员上岗证;2、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和操作流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与质量,核验消防器材是否合规摆放及使用效果;3、核查施工机械的报验、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等手续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强制性准;4、检查(或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施工总、分包单位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5、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台账及安全交底记录;6、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对施工现场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安全记录,书面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承包单位必须在要求的时候内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书面回复;7、在常规巡视检查中,安全监理责任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