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编号:09号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将评价报告书报建阳市安监局备案;对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小型矿山新、改、扩建可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审批意见施工,并接受建阳市安监局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向建阳市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审批表;2.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小型矿山新、改、扩建可不提供);5.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6.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材料;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 市安监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下列程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1 听取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介绍;2 听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