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阳光决策”机制构建及实践摘 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浙江省国资委党委、浙江省能源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党委部署“阳光工程”建设,助推企业科学和谐发展。 下载 关键词:阳光决策;阳光工程 决策失误导致全局失误,暗箱操作易发腐败,而决策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此,“阳光决策”是“阳光工程”建设的龙头。本文结合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扎实有序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和“阳光决策”示范点单位建设的实践,注重可操作性,对“阳光决策”机制的构建作初步的探索。 一、当前决策的方式与“阳光决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 迈向“阳光决策”
2、是一个过程,当前决策的方式与“阳光决策”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从“人”的因素来看,还存在一些议题在决策会议前未经合法合规性评估、有时出现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从“机”的因素来看,决策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决策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决策流程的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从“环”的因素来看,职工群众参与决策的程度还需进一步放宽。 二、构建“阳光决策”机制的设想 “阳光决策”机制的构建可从“阳光决策”的原则、内容、制度、程序四个方面着手。其中,程序是重中之重。 (一)“阳光决策”的原则。主要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合规决策。 (二)“阳光决策”的重点内容。主
3、要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内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阳光决策”的制度。公司充分发挥作为集团系统首个“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建设示范点的优势,修订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四)“阳光决策”的程序。根据集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公司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阳光决策”程序。 1.以评估为“阳光决策”的先导 (1)专家评估。涉及重大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的,事先必经过专家咨询、论证、评审等环节。 (2)民意评估。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一般要经过必
4、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来扩展民意评估。 (3)法律风险评估。充分考虑、评估决策事项潜在的法律风险对既定目标实现可能产生影响的程度,包括直接损失和潜在的间接损失。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做出涉及民生和周边社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之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5)组织评估。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在会议讨论决策前,应事先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需要报请集团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必须要取得集团或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 2.以民主集中制为“阳光决策”的核心 (1)民主会议是“阳
5、光决策”的根本形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形式包括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等,应在不同的会议上对各自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决策。 (2)集体智慧是“阳光决策”的主要功能。会议中,参与决策人员应当围绕决策事项充分讨论,分别发表明确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应当综合与会人员的各方意见,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3)执行回避是“阳光决策”的必要前提。领导班子人员在讨论相关事项中,凡涉及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均需回避。回避情况应记入“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纪要。 3.以督办检查为“阳光决策”的执
6、行保证 (1)“一把手”为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对于企业来说,公司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就是落实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而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则是落实本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2)会议明确落实决策执行的牵头负责部门和责任人。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决策的执行和实施。负责决策执行的牵头部门必须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牵头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定期报告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总经理办公室(政治思想工作部)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执行的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督办检查,及时汇总,并向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
7、会汇报,确保决策执行到位。 4.以公开为“阳光决策”的保障 (1)创新公开载体,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开主要以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为平台。公司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依据内容和范围确定多种公开形式,并创新公开载体,如在网站上开辟“阳光决策专栏”。 (2)注重全程管理,分阶段公开决策内容。一是事前公开,包括公开业务流程图、“阳光决策”规章制度、岗位廉政风险点等,促进“阳光”信息普及。二是事中公开,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请有关部门、人员列席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性。三是事后公开。除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决策事项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8、也增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 三、“阳光决策”关联性措施组合 (一)把好监督“三关”,保障“阳光决策”高效运行。 一是把好制度关,加强对决策制度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把好监察关,开展决策事项专项效能监察。三是把好监督关,建立健全“阳光决策”立体监督网络。 (二)建立“三个体系”,实现“阳光决策”闭环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形成“阳光”网络。除成立“阳光决策”示范点建设小组外,还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决策咨询组织、评估组织和监督组织体系。二是建立后评估体系,对决策效果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可以看到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对促进企业发展产生良好作用。三是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体系,实行责任追究。该体系是对决策失误后的补救机制,旨在防止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公司通过“阳光决策”示范点的建设,深入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阳光工程”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接下来四期工程项目上马的高峰期,公司将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保持“阳光决策”机制的与时俱进,打造出熠熠生辉的温电“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