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陕中医发200920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发展方向,实施名院战略,促进中医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提高,进一步推动中医医院的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创建活动。现将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是为了推出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中医优势显著、服务功能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广泛认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医院。为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做好储备工作。省级示范中医医院评选工作,要与中医医院特色评价和等级复审工作密切结合,以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基础,以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为核心,以强化内涵建设、加强科学管理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为根本。二、省级示范中医医院的评选范围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三、我局负责全省示范中医医院评选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考核评估标准,组织评估验收,并对全省示范中医医院实施动态管理。各设区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省级示范中医医院的遴选和推荐,并对示范中医医院进行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