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机关领导 XX交流上就做好县督查工作发言稿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作为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切实有效的领导方法,督查是各级领导推动工作、确保决策落实、政令畅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也给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以“有为” 之举谋 “有用”之位,努力提升督 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本文就如何提高我县督查工作水平作一粗浅探讨。一、当前我县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的逐步提高,政务督查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化,也增加了许多工作难度。
2、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第一,督查队伍建设滞后。督查队伍对于提高督查效能至关重要,督查部门是一个工作岗位特殊的部门,需要一班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硬、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但现实情况是,督查任务繁重但督查力量单薄,工作要求高但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影响了督查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第二,督查机制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督查程序欠规范,领导参与不够,归口管理难,信息反馈不畅,执行落实偏慢。未建立一套严格、规范、有效的督查和追责机制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制度,造成制度的约束力不够,执行打折扣,整改不到位。例如有少数部门在办理领导批示件过程中,行动迟缓,办理时间过长,影响了情况反馈,贻误了工作安排。第
3、三,督查效果不理想。由于政务督查项目比较多、人员比较缺乏、时间上存在冲突,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 的情况,导致共性的问题发现不了,重点不够明确、突出,督查效果欠佳,执行落实偏差。并且督查内容不深入,在督查过程中经常出现“四多四少 ”,即掌握表面情况多、深 层情况少、正面东西多、负面东西少、抽象东西多、具体问题少,使督查督办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落实执行偏软。第四,督查结果运用不活。针对督查出来的问题,能按要求深入追究的少,在奖惩的尺度上把握不准,影响了督查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如对被督查单位强调部门和地方利益,贯彻落实走样的;搞“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 ,拖着不办的;对弄虚作假反馈上报的情况严重
4、失实的;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了要求整改意见但没有整改到位的;对主观上选择“于己有利则执行、于己无利就变通”,导致决策执行效果与决策目标有差距的,都未能按规定追究责任,做出处理。二、加强督查工作的几点思考(一)关于督查重点的选择问题督查工作涉及到全县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但督查部门无论从时间精力还是从必要性上考虑,都不可能去督办所有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因此,要在有限的精力、时间内,握紧拳头,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力争做出最有成效的工作。应主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决策督查抓“焦点” 。决策督查的事项包括全局性决策事项,如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及中省市重要文件精神
5、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年度重点工作,如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如某个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等。如此多的督查事项,唯有抓住“领导关注的焦点” 这个关键,督领导之所想、督领导之所盼。这就需要深刻领会领导意图,跟随领导思路,随时把握领导工作重点。二是专项查办抓“全面” 。专项查办的主要内容是督促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这是一项时效性、政策性、指令性、权威性很强的工作。督察督办部门应把开展专项查办作为自己的“专利” ,把它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它练成“看家本领” 。凡是领导需要回复的批示、指示以及交办的各类事项都应纳入督查的范围,实行全覆盖,做到交必办
6、、办必果、果必报、报必优。三是督查调研抓“难点” 。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目的就是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但发现问题不是我们的根本,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因此,在督查过程中,应坚持“督” 、“研”结合,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的梗阻点、基层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二)关于督查机制的完善问题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是领导带头制度。督查工作本身是领导行为,领导是督查工作的主体。领导重视并带头搞督查,是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应按照“分工负责” 的要求,实
7、行督查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的督查,相关县领导应亲自带队,逐项抓好落实。二是畅通信息制度。为确保督查督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对于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各类会议,凡涉密性不是很强的环节,都应有督查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到基层调研,也应有督查工作人员陪同。三是预安排制度。每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制定督查工作方向,拟定重点督查课题;每月初根据领导意图和阶段性工作特点制定当月督查计划;每项督查前制定详细督查方案,属于重大事项的,须请示领导批准后实施。四是登记制度。这里特指对领导批办件外的其它督查事项的登记。便于随时了解以前督查了什么事项、进展如何,有利于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确
8、保督查工作的严肃性、连续性。每开展一次督查,都应把全过程纪录在案,包括督查项目、督查主要内容、督查时间、督查参与单位、受督查单位、办理情况、反馈情况等。五是批办件办理制度。由于领导批交办事项多,办理较为复杂,因此对领导批交办事项,应设置更加严谨的办理程序。比如,制定领导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对立项、登记、下达、办理、审核、上报、归档等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规范,避免漏、错和办理质量不高的情况发生。六是信息反馈制度。督查的成果,应及时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督查通报向领导和相关单位正式反馈,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作出决策,也便于相关单位找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对领导批交办事项,应至少每月汇总
9、报告(通报)一次办理情况;较为紧急的事项和领导特别关心的事项,应随时报告办理进度。(三)关于督查方法的创新问题新时期督查工作的任务重,要求高,一套好的督查方法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督查工作中,应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单独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实施联合督查,一方面可以加大督查力度,另一方面可以降低督查成本、减少重复督查。比如,为了解某个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县委办可能在搞督查,政府办、效能办等部门也可能单独在搞督查,这样既浪费督查人力,又给受督查单位增加工作负担,同时还造成督查工作不严肃。因此,在开展重点问题、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方面的督查时,督办室应与相关督查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各自
10、的特长,采取联合行动,使督查工作更加专业、科学、合理、有效。二是经常性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切实统筹好重点督查与经常性督查,避免占领一块阵地丢失另一块阵地。对于经常性督查事项,通过严谨、规范的程序来提高督查效率,从而腾出大量时间来对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实地督查与书面督查相结合。实地督查能收集到更详实准确的资料,但每一次督查都把所涉及的地方跑完,肯定不现实。这就需要根据督查事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地方进行实地督查,对其余相关单位、相关内容通过发书面督查通知、电话督查的方式,收集相关资料,明确完成时限,保证完成质量,按时反馈情况。四是“向前看 ”和“回头看”相结合。 “回头看” 是督
11、查工作的再督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某项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督促检查仅仅在初期、或者是后期进行一两次督查,掌握的情况不可能全面准确,更不可能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也就难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推动落实。只有在适当的时候采取“回 头看” 的形式,对督 办事件进行反复督导,才能避免个别承办单位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五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既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了解情况,又直接到第一线,与干部群众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倾听干部群众的呼声,从而得到更加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四)关于督查队伍的建设问题督查工作不是“花拳绣腿” 走过场,而是“ 碰硬茬”动真格,因此要建设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队伍,树立督查督办权威。一要充实。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政策水平高和事业心强的同志增强督查工作力量;要加强干部培训交流,不断使督查人员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高能力;要改善督查装备建设,在办公经费、设备、公务用车等方面做好保障。二要授权。领导要敢于授权善于授权,真正地把权力放下去,赋予督查部门阅文参会权、巡视检查权、组织协调权、直接汇报权、通报批评权等相应的权力,鼓励和支持督查工作人员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情况,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