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释义:1、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2、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一是通过明确商品条码各级管理部门、工作机构的职责,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程序,来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二是通过规定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来保证商品条码质量;三是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实现商品生产、流通及商务的信息化,建立现代化的商品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3、本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三定”方案以及国务院1988年对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科委、外交部、财政部联合上报的关于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请示的批复。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