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根据雅砻江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经营层员工、中层员工及其他员工。第三条 相关定义。(一)公司经营层员工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员工指总部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和分公司班子成员。(二)本办法所指的出差系指员工因公离开工作地点所在市、州并住宿于其他地区,或虽未离开常驻工作地点所在市州但住宿于其他分公司的专项业务公干。(三)本办法中的“单位”、“单位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若为公司各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支付,则分别指公司、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公司总经理;若为分公司各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支付,则分别指分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和分公司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第二章 交通及住宿标准第四条 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公司经营层员工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席卧铺、高铁动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席位和长途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