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采购流程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增加支出透明性及可管控性,本着采购流程透明、采购结果合理、采购价格三家以上对比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适用范围:沈阳华锐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各部门及物业管理中心。发布范围:沈阳华锐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各部门及物业管理中心。3、规定内容:3.1 采购流程(5万元及5万元以下): 3.1.1、各部门需要采购的物品总价在5万元以下时,需将欲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等)提报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询价。综合管理部必须对欲采购的物品进行三家以上供货商考察、询价。询价结果将遵循同等质量、同等商务条件的基础上三家取之低的原则,并将三家以上询价结果告知需求部门。如需求部门有符合标准的供货商,也可同时提报综合管理部作为参考供货商进行公开考察、询价;3.1.2、需求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三家询价结果填写呈报单(三家结果需全部明示),并按呈报流程报相关领导签批同意后,将呈报单转发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采购,需求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采购的物品需预先出设计图(或设计方案)时,要先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