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及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账:房地产又称不动产,一般指土地、土地上的永久建筑物和由它们衍生的各种物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上述不动产开发的企业。它的费用支出主要有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规划、设计、水文、勘察、测绘、三通一平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汽、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为核算各项上述费用,需设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开发产品”等总账和明细账。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应当设置“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并在“出租开发产品”科目下设置“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两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以及出租产品摊销的价值。 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出租开发产品所取得的租赁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