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使各类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邀请相关部门直接参与起草和修改工作的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权威、深入、精确地解读。从本期起,筹划专刊对解读的部分内容进行摘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