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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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蚌埠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2017 年 10 月 20 日)第一条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着力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创建达标,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的经常、认真、严肃,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蚌埠市的所有基层党支部。第三条 全程纪实的重点内容为: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由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支部副书记(委员)主

2、持。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必须有半数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 2/3 以上委2员到会方能召开。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时,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第五条 党小组会议(不设党小组的召开支部大会) ,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3、;不设党小组召开支部大会的,由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支部副书记(委员)主持。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第六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主要内容为: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撤

4、销支部委员;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进行选举时要有本支部超过五分之四有选举权党员参加方为有效。第七条 党课,每季度安排 1 次。主要任务及内容:对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3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上级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对党员进行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课教育的基础上,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第八条 组织

5、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 1 次,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主要内容为: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应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

6、、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 1 次,可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评议内容:依据党章规定的4党员标准,根据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和调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地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

7、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第十条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一般每季度开展 1-2 次,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主要内容为: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和联系服务群众,农村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设计主题;社区重点围绕文明创建、 “四关爱” 、党

8、员志愿服务、社会治理等设计主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重点围绕企业发展、 “三有两评” 、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设计主题;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围绕文明创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等设计主题。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和党员需求,参照参考目录,明确主题党员活动主题。5第十一条 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 基层党小组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等,规范记录组织生活的全程。 记录簿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制作并配发到所属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第十二条 有关会议全程纪实记录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 3 个方面:1.会议(授课)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应到(听课)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原因、主持(授课)人、记录

9、人等基本情况。2.会议(授课)的主要内容摘要。3.会议(授课)的详细过程,即按照写实的方法,将会议(党课)的全过程予以记录。第十三条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全程纪实记录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 3 个方面:1.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基本情况。2.活动的主题或主要内容。3.活动开展的整体概况和取得的成效等。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小组)的重要事项决议记录形成后,要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如需修改,应征得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和相关党员同意后方可修改,并签字确认。第十五条 记录簿由党支部(党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按照内部档案资料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损毁、涂改、不得随意借阅。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0、6申请领取。第十六条 每年初,党支部要及时将记录薄 、影像及图片等资料,纳入“一本通”工作台账和党建资料档案盒,分类归档。第十七条 每季度,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或党小组记录簿开展一次自查。基层党委每半年要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对所辖党支部的记录簿进行查核,确保每年度对所辖党支部查验全覆盖。每半年,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要按照不少于 10%的比例,随机抽查所属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的记录簿 。市委组织部结合每季度党建督查和年底考核,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管理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查验结果进行及时反馈。第十八条 按照党支部全程纪实管理季度查验评分细则(附后) ,随机核查或抽查,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

11、程纪实进行量化打分。得分 90 分以上的评定等次为“好” ;得分 76-89 分的,评定等次为“较好” ;得分 60-75 分的,评定等次为“一般” ;得分 60 分以下的评定等次为“差” 。第十九条 对评定等次为“好”的,要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对评定等次为“较好”的,要督促补缺补差;对评定等次为“一般”的,要督促抓好整改;对评定等次为“差”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开展全程纪实,不规范填写党支部和党小组的记录簿的,甚至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上级党组织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7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条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管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责任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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