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小区集资房的 选房 工作 计划 ( 征求意见 稿) 一、选号资格的确定 具有桥西小区建房资格的住户(以第三榜为准), 按要求缴纳首付款 后 ,可获得选号资格。 二、选房的原则 公平、公正、 公开、 简单、快速 。 三、划分选区 考虑我校有三个校区,集中在一个校区抽签会给职工造成极大的困难。建议分 海甸、儋州两校区进行 选 号 ,城西校区的职工可到海甸校区参加选房 ,两个 校区选号 的 先后 顺序由住户代表 常务工作组 抽签决定 。 四、 选房 学校 公布不同楼层差价 后 , 由 住户按选房 顺序 进行 选房。 三种类型的住房分不同时间段进行。 通过网络视频 实现 两 选区 同步选房 , 海甸 选区 为主会场,设在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儋州 选区 的会场设在电教室。 若出现 高一级 面积 房源剩余,属于低 面积 标准 的人员 可 高选 上一级 住房 。高选 选定 房号后 ,应在 5 天内按所选的类型补足首付款,否则,将按不足额缴纳首付款 即放弃本次集资建房资格 处置。 ( 请各位代表在 2009 年 9 月 25 日前 将 本单位对 此 征求意见稿 的反馈意见送交集资房工作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