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缺陷管理制度为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制定检修部缺陷管理制度,缺陷管理制度和消除应严格执行“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重大缺陷有组织、有安排”的规定,及“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消除缺陷,本规定只适用于检修部,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相符处,以上级文件为准。(一)、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机组运行中不影响机组出力和负荷曲线,可随时消除的缺陷。2、二类缺陷:消除工艺复杂、消除方法需由设备部点检员确认,系统隔绝困难需运行部研究确定隔绝措施,需制作专用工具等工作量大,当天确实不能完成的,消缺时必须采取系统倒换或停运措施,机组降出力运行或影响负荷曲线的缺陷。3、三类缺陷:指需要停运机组才能消除的缺陷。4、其它类缺陷:4.1 对于小型封闭房间内等同一设备区域、同一类型或同一原因的其它类缺陷遵循在一个班次内只能填写一张缺陷单的原则(如生产现场事故照明、仪表照明、液位计照明损坏;统一板卡原因引起的多个测点失灵等)。4.2 设备一般漏点和渗点。4.3 主厂房内自来水、消防水管道损坏、漏水等。4.4 房顶、地板漏雨或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