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基础管理包括设备的分级管理、档案管理、台帐管理、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管理。第二条 设备基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设备基础管理。第三条 各生产中心应完善ERP系统PM模块主数据,逐步过渡到借助设备管理综合业务平台(EMP)建立必要的设备台帐和档案。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一) 检查考核各生产中心设备基础资料的归档和整理情况。(二) 编制全公司设备状况月报表。(三) 负责全公司大机组的认定。(四) 每季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第五条 生产中心(一) 职责: 各运行部设备技术档案归档工作由各运行部主管设备管理的付主任和一名工程师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建立A、B、C类负责建立健全本生产中心所辖设备的设备档案,完善设备基础资料。(二) 负责建立各类设备台帐,确保实物与台帐的一致性。(三) 及时上报设备管理月报表。(四) 对大机组以外的设备进行分级。(五) 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第六条 采购中心负责在设备、备件采购时,收集有关